省直医保特病患者:
按省医保中心的要求,2008年特病报销工作将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期间进行,请大家提前开好十二月份的药,在12月15日前到医保办预约报销日期,按预约时间前来报销,逾期不再办理报销手续。望相互告之。
届时请携带医保证、特殊病种卡、特殊病病历、特殊病发票前来我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未按特殊病要求开具的自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安徽省立医院医保办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