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牵头成立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药剂科
作者:朱鹏里、张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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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起,国家卫健委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列为药政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为了促进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于1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药秘[2020]383号),对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在省卫生健康委下成立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机构,依托我院牵头成立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制定药品评价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评价管理指南、评价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关技术规范等工作。
今后,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中心将在国家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团结省内相关政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积极推进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共同承担国家、省内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促进评价结果的转化与应用,为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更高质量保障人民健康而努力。(药剂科 朱鹏里、张圣雨/文 沈爱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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