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154号)文件精神,医院为唯一申请(权利)人的国内专利,其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受理至授权期间官费及专利权授予后六年内维护费由医院承担。现就职务专利费用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费用报销范围
1、专利申请业务官费:如申请费、权利要求附加费、印花税等;
2、专利代理费:代理机构收取的专项服务费;
3、专利年费:授权后六年维护费,按年度报销,滞纳金不予报销。
二、费用报销流程
1、我院为唯一申请(权利)人的职务专利
① 课题经费支持的职务专利,提交专利申请后予以报销。
流程入口:OA智慧报账→费用报销→日常费用报账单→“课题/教学/重点学科经费”业务类型
报销附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PDF)、代理委托书(医院和代理机构盖章后扫描件)、专利费用清单(附件1,上传word版本)、专利费用支付说明(附件2,非对公转账需上传)、转账电子凭证。
流程提交后请将报账封面和附件投递至财务指定地点(纸质发票需提交原件、电子发票和其他附件需打印)。
② 非课题经费支持的职务专利,授权后予以报销。
流程入口:OA智慧报账→费用报销→日常费用报账单→“专利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业务类型
报销附件:电子专利证书(PDF)、代理委托书(医院和代理机构盖章后扫描件)、专利费用清单(附件1,上传word版本)、专利费用支付说明(附件2,非对公转账需上传)、转账电子凭证。
流程提交后请将报账封面和附件投递至财务指定地点(纸质发票需提交原件、电子发票和其他附件需打印)。
2、我院非唯一申请(权利)人的职务专利
除上述附件外,另须提供前期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专利共同申请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三、相关说明
1、有依托课题或项目的科技成果,其专利申请及维护相关费用优先从课题经费中支出。
2、职务专利被批准授权后,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励。奖励发放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信息为准,发放前科研处将通知第一发明人提交电子专利证书进行备案。
3、课题经费支持的职务专利申请受理后即可报销相关费用。
4、非课题经费支持的职务专利:2021年9月16日后授权的适用我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报销政策,请发明人取得电子专利证书后及时报销;既往授权职务专利按原科技成果奖励政策执行。非课题经费支持的,建议每件专利的发票单独开具,便于授权后报销。
5、专利代理机构开具发票需附专利费用清单(见附件1)。
6、国际专利申请及费用报销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工作人员。
7、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省立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40000485000307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开户行:工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账号:1302010109024927993
中央非税收据抬头: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海汐 0551-62283739
E-mail:irishu@ustc.edu.cn
附件:http://www.ahslyy.com.cn/uploadfiles/2022/11/20221125130559559.zip
1、专利费用清单
2、专利费用支付说明
科研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