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实施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5
点击:
各科室:
安徽省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新冠肺炎防治技术产品创新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截止期限暂定为2020年5月15日。请有意申报人员仔细查看通知要求,并提前同医院科研处联系。
原通知链接:http://fzggw.ah.gov.cn/pub/content.jsp?newsId=6B5F24D8-DAB1-47BE-85CA-6AAC3C9274CD&columnIndex=1
联系人:许梦姗 0551-62282932
邮箱:keyanchu@fsyy.ustc.edu.cn
科研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