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20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启动,按照《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皖政办秘〔2018〕227号)要求,本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一)专家提名。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2000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本年度新增)
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专家联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技奖限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不超过1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
(二)单位提名。我院为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承担提名、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提名数量
(一)重大科技成就奖。我单位限提名1人。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三)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
(四)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三、提名基本条件
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国科发监〔2020〕37号),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应突出被提名人的历史定位和科学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
(二)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标红字体为本年度新要求)
(三)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四)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五)自2020年起将外国人纳入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外国人作为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列入国家、省部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计划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标红字体为本年度新要求)
(七)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八)2019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0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九)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励。
四、申报程序
(一)提名需求申请与提名号的取得:
1、重大科技成就奖:请有意申报人员于5月13日前填写《2020年安徽省科技进步奖预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送至医院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前期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已提交清单见附件2)。医院择优推荐,省科技厅向符合条件的提名者发送提名号。
2、其他类型奖项:请有意申报人员于5月17日前提交《2020年安徽省科技进步奖预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送至医院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前期已提交的无需再次提交(已提交清单见附件2)。省科技厅向符合条件的提名者发送提名号。
(二)网上申报与院内论证: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61.190.35.98:800)正式填报提名材料。系统提交初稿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科研处将对5月25日前提交的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6月1日前反馈审查意见和专家意见给申请人。系统提交最终截止时间为6月6日。
(三) 提名项目公示:请项目完成人于5月23日前,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纸质版材料报送:请项目完成人于6月15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交至科研处。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完成人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项目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六、安徽省科技厅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18648071.html
医院科研处联系人:
许梦姗 62282932 杨春梅 62282975
邮箱:keyanchu@fsyy.ustc.edu.cn
医院申报交流钉钉群号:31331427
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
姚宁广 65370067
附件:附件
科研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