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号)要求(附: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829031.html),现组织申报我院2021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依据省科技厅限额推荐指标,我院可申报项目类别为“人口健康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
(二)支持强度。“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30万元/项、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把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作为评审重要指标。(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职工的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四)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六)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七)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申请人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八)在形式审查中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和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行限额推荐。人口健康专项A类30万限额10项、B类10万限额10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1项;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不限项。
(二) 申报方式与时间:请将申请书(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命名)。此轮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院内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8:00—18:00。预期不予以受理。
(三)对于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系统填报时需向医院伦理委员会提出“立项前伦理审核”,获取项目伦理申报批件,网上申报时作为附件上传。具体事宜后续另行通知。联系人:胡海汐 电话:62283739
(四)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项目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出台的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按照科技部的规定,准备上报资料。联系人:张天平电话:62283739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梦姗 陈 尹
电话:6228293262282975
科研处邮箱:ahslyykyc@163.com
请有意申报者务必扫描微信二维码,进入申报群,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群中通知。谢谢。
附件:附件
科研处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