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医疗中心网络成员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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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向与安徽省立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网络成员关系的医疗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由院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和包括合作目的、内容、程序、标准、双方责权的合作意向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分析报告;
4、相应的管理措施。
院外医疗部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转科研处、教育处、计财处、院办公室、法律顾问进行联合审查,通过后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由院外医疗部对申请单位报送审批结果,取得院办公会一致同意的,由院外医疗部与其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此项审批工作原则上应在接到正式书面申请后30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