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案例
第2部分
说纪
今日说案: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热衷于作秀造势、做表面文章
李玉贤先后在绥宁县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担任领导职务,此后又历任绥宁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部长,武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在开展工作方面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模式。在他看来,项目最能出政绩、数字最能体现政绩,因此习惯于追求“立竿见影”“吹糠见米”的显绩。在产业招商、项目实施工作中,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于作秀造势、做表面文章。2014年以来,李玉贤分管绥宁县湘商产业园和农业工作,每年组织举办招商签约会,只注重签约企业数量和金额,会后既不抓跟踪交流,也不抓项目落实,一些项目年年签约、年年不落地。2009年,绥宁县引进了神农金康公司的青钱柳加工项目,但项目始终没能落地,直到2018年还在签约。
为应付上级检查,李玉贤在分管领域大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堆盆景”、搞“经典路线”。2015年,绥宁县被纳入国家水稻制种机械化生产试点县。为了通过项目验收,作为分管农业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玉贤决定在省道路边建设一个近百亩的示范基地,专供参观和验收检查,并在机耕、机扦、无人机植种和机收等生产的各阶段召开现场观摩会,拍摄视频用于上级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制种生产模式又回到原点,没有带动绥宁县制种市场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一些干部把个人名利作为工作的兴奋点,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老百姓并没有得到实惠。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也违背了党章党规党纪。心无百姓莫为“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