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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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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费心掩盖仍难逃惩处
发布日期:2024-01-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通讯员 陈宗广 许洁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点击:

“感谢单位对我的批评和帮助,这个事情憋在心里两年多了确实很煎熬,想找组织说明但又心存侥幸,现在轻松多了,在日后的工作生活当中,我会踏实工作,对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衢州管理中心基层管理人员刘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说道。

  根据浙江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筛查发现党员刘某酒驾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经调查发现,刘某在被查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配合公安机关作笔录时,否认党员身份且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导致问题没有及时通报用人单位。调查组在掌握证据后找到刘某核实,刘某如实承认了错误,惭愧地说:“当时是想着自己酒量还行,没喝多少酒,吃饭的地方离家比较近,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但在驾车到小区门口时被交警查处,在配合处理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时,我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自以为要想办法把事件影响降到最低,又一次犯下了无知的错误,在笔录时谎称在私企上班,一直未向组织坦白,我万分后悔。”

 最终刘某因酒驾行为、瞒报个人信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数据监督让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衢州管理中心不断完善线上监督平台,建立员工线上违纪违法情况报告流程,印发覆盖高速公路运营板块基层站所20项40个“小微权力”事项的风险防控手册,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推进各项监督数据贯通协同,提高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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