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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院参与起草的长三角区域首部卫生健康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通过技术审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来源:药剂科   作者:周伟杰 李民   点击:

9月24日上午,安徽、江苏、上海、浙江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合肥共同组织召开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技术审查会,会议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温家铨主持。安徽省卫健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宋勰、我院副院长虞德才分别致辞,来自三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导、技术审查专家和参与编写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3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出台《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些文件均提出利用信息化增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药品配送服务的便捷程度,探索推进医院“智慧药房”建设。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及相关医疗机构群策群力,共谋发展,以《智慧药房评价体系》为抓手,以提升长三角区域药房工作效率,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改善就医环境,进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一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智慧药房的技术、工程实施和测试认证方法等,促进长三角区域智慧药房建设有序、高效、快速和健康发展很有必要。

本次会议的技术审查专家组由来自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医科大学、上海市医院协会、上海市医学会、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的专家组成。

会上我院药剂科沈爱宗主任代表长三角区域起草单位向大会作《智慧药房评价体系》的终评汇报。

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针对标准文本的适用范围,各项指标分数权重占比、标准文本的规范性等情况进行提问、讨论并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和修改意见。经讨论交流,专家组一致同意长三角区域首部卫生健康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通过审查。

最后,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代表发言,表示对长三角区域首部卫生健康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编写工作予以肯定,同时希望起草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抓紧落实,期待早日成稿发布。 (药剂科 周伟杰 李民 文/图  沈爱宗/审核

责编: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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