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波兰国家科学中心、香港研究资助局、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将在新型冠状病毒研究领域共同资助合作项目,支持中英两国科学家携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1、资助领域:
(1)公共卫生管理、运筹科学、卫生服务科学及紧急公共卫生响应的社会和行为研究(申请代码1须选择G0405);
(2)冠状病毒快速及精准检查新技术(申请代码1须选择H2209);
(3)广谱抗冠状病毒新药筛选和研发(申请代码1须选择H3506);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英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2万英镑/项。
3、中方申请人资格: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并依托该在研基金项目提交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4、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5、请有意申报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440.htm),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ISIS系统填报有关材料,院内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1日。
二、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2021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波兰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工程与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中方申请人资格: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5、请有意申报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436.htm),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ISIS系统填报有关材料,院内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3月5日。
三、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
2、资助强度: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受聘于香港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3)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4、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5、请有意申报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432.htm),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填报有关材料,院内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9日。
四、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内地与澳门地区研究人员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中国内地和澳门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
2、资助强度:资助规模8项左右;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内地依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3)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4、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5、请有意申报者仔细研读项目指南(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431.htm),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填报有关材料,院内ISIS系统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9日。
上述所有项目均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请有意申报者提前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天平 62283739
杨春梅 62282975
科研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