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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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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自查
发布日期:2023-07-18   点击: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执业,恪守医德,规范执业。

二、不在未取得或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形下开展诊疗活动,或在暂缓校验期间违规开展诊疗活动。

三、不伪造、涂改、变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将本医疗机构房产等发包、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四、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不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违规擅自开展输液业务。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或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不通过虚假医疗、诱导医疗、过度医疗等方式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套取或变相骗取医保资金,损害国家和患者利益。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法规,不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八、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不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

九、不违规购进药品器械,或违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不使用过期药品。

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干预胚胎数量、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十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各类诊疗行为,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确保医疗安全。

十二、不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紧急情况下服从上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调遣。

十三、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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