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研究生:
为做好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条件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31号)有关规定,且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含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学校已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
二、助学金种类
(一)校研究生助学金
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
(二)社会捐赠研究生助学金
1、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
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指标为5人。
2、爱尔研究生助学金
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指标为1人。
三、申请评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获得校内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无需申请,导师及学科(教研室)也无需审核。
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爱尔研究生助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申报(11月26日-11月3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以上助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校内助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二)导师审核(11月26日-12月1日)
研究生导师须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校内助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三)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11月26日-12月2日)
学科(教研室)须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校内助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教育处。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教研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做好评定推荐工作。
2.所有申请人、研究生导师、及所在教研室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于于12月2日17点前完成系统提交及审核。注意:校研究生助学金获得者为本年度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通过学校认定的),无需在系统内申报。此次仅有东南骨科研究生助学金、爱尔研究生助学金需要申报。
3.研究生可同时申请校内各项助学金,但校内助学金不重复获得。也可同时申请校内奖学金。
4.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可在研究生系统进行查看;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名单可联系医院教育处查询。
5. 联系人:杜杰/刘子蒙,电话:0551-62282133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