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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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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安徽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点击:

各科室、研究生: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安徽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优良,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

4、符合学校规定的关于研究生评奖的相关要求,且符合所申请类别奖学金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1、校研究生奖学金

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按照评选对象的20%进行评选,我院指标23人

2、“明德·力行”学术创新奖学金

奖励科学研究、学术产出等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3、“明德·力行”专业能力奖学金

奖励科研实验技术、专业技能及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4、“明德·力行”实践创业奖学金

奖励社会实践锻炼、创业拓展中勇于实践、敢于开拓、业绩显著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校内奖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校内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校内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教育处。


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

(一)评选对象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评选条件按照《安徽医科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研字〔2022〕109号)文件执行。在同一学年评优中,同一名学生“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评选名额

我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各有12名指标

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先进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先进个人”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先进个人”中点击“审核通过”,即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先进个人”中点击“审核通过”,即提交至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教研室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认真完成各项评奖审核工作。

2所有申请人、研究生导师、教研室应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113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及审核

3学生可同时申请校内各项研究生奖学金,但校内研究生奖学金不重复获得,本年度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予申请校内研究生奖学金。

4、联系人:杜杰,电话:0551-62282133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3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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