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研究生: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安徽医科大学2022-2023学年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研究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在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优良,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
4、符合学校规定的关于研究生评奖的相关要求,且符合所申请类别奖学金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1、校研究生奖学金
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按照评选对象的20%进行评选,我院指标23人。
2、“明德·力行”学术创新奖学金
奖励科学研究、学术产出等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3、“明德·力行”专业能力奖学金
奖励科研实验技术、专业技能及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4、“明德·力行”实践创业奖学金
奖励社会实践锻炼、创业拓展中勇于实践、敢于开拓、业绩显著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我院指标1人。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校内研究生奖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校内奖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校内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校内奖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教育处。
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
(一)评选对象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按照《安徽医科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研字〔2022〕109号)文件执行。在同一学年评优中,同一名学生“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三)评选名额
我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各有12名指标。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先进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先进个人”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先进个人”中点击“审核通过”,即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需对申报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先进个人”中点击“审核通过”,即提交至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教研室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认真完成各项评奖审核工作。
2、所有申请人、研究生导师、教研室应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及审核。
3、学生可同时申请校内各项研究生奖学金,但校内研究生奖学金不重复获得,本年度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予申请校内研究生奖学金。
4、联系人:杜杰,电话:0551-62282133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