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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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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点击:

各科室、研究生:

为做好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条件

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符合《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31号)有关规定,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含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学校已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

二、助学金种类

1、校研究生助学金无需申请

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含一般困难、特殊困难)。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

2、爱尔研究生助学金

用于资助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研究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我院指标1人

三、评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均可获得校内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无需申请,导师及学科(教研室)也无需审核。

爱尔研究生助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1、研究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以上助学金,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校内助学金”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须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对同意申报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校内助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学科(教研室)审核或初评

学科(教研室)须对申报助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审核或初评,审核或初评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校内助学金”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教育处。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教研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及在校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做好评定推荐工作。

2所有申请人、研究生导师、及所在教研室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于113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及审核。注意:校研究生助学金获得者为本年度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通过学校认定的),无需在系统内申报。此次仅有爱尔研究生助学金需要申报。

3研究生可同时申请校内各项助学金,但校内助学金不重复获得。也可同时申请校内奖学金。

4、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可在研究生系统进行查看;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名单可联系医院教育处查询。

5、联系人:杜杰,电话:0551-62282133

 

特此通知。

教育处     

2023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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