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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两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2-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作者:阜阳市纪委监委 点击:436

一、市城管局排水设施使用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孔德知,办公室主任程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孔德知长期违规停放公车、多次使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7090.88元。2021年3月至11月,程超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2972.73元。2021年12月,孔德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辞去市排水设施使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程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临泉县土陂乡国土所所长李勤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李勤华在任临泉县老集镇国土所所长期间,6次驾驶公车从老集镇到滑集镇住处,燃油费约为1200元。李勤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李勤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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