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科室:
根据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及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号召全院职工踊跃捐助,奉献爱心,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干部职工,除少数特困职工外,都应积极参加捐款活动。
二、希望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支部书记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各级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响应号召,坚持自愿原则,捐款参照以下标准:高级职称及副处以上干部200元,中级职称及副科以上管理干部100元,一般职工50元,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酌情对待。
三、此次捐款以科室或支部为单位,填报捐款登记表,于元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将捐款与登记表统一交院党办(新门诊大楼5楼)。同时提供捐助活动中涌现出的突出事迹。
二0一0年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