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5:5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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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中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指导下,决定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培育选树活动,运用《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选树100家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现由安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组织对安徽省参与选树活动的单位进行初评推荐,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安徽卫生健康系统各个领域,包括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公共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医学院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新闻媒体、企业、有党组织的民营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选树条件

参加示范单位选树活动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测评体系》明确的各项工作均衡发展,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2020年以来,发生《测评体系》明确的负面影响类别指标项的,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单位。

三、自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对照《测评体系》(见附件一)进行自评,并于2023年11月19日前将如下内容:

1、 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自评表(见附件二);

2、自荐理由(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1000字内,另附word文档)。

发送至安徽卫生政促会邮箱ahwssszz@163.com(邮件名为单位名称+思政示范单位推荐)。

安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将结合各家单位自评结果,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评分后择优推荐至中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283043

 

安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一 《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点击下载)》

附件二  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单位自评(点击下载)